皖关工委〔2022〕10号 各市关工委,省直属机关、省教育厅、省国资系统关工委: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厅〔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专门就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再次印发的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重要工作指导和制度保障。现就学习贯彻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习好《实施意见》 全省各级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组织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在学习中,要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相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谋划推进工作,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髓要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把握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用真心真情去帮助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 二、汇报好《实施意见》 各级关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通过情况反映、工作报告会议汇报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和分管、联系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对关工委工作的更加重视和支持,推动有关具体问题的落实解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推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 三、宣传好《实施意见》 全省各级关工委要扎实开展好相关宣传工作,要宣传好省委、省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好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宣传好各级关工委在学习宣传贯彻方面的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广大“五老”和关工委组织加深对《实施意见》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进行全方位宣传,深入解读《实施意见》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充分反映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学习体会和思想认识,全面体现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四、宣讲好《实施意见》 要结合实际开展《实施意见》的宣讲活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开展网上网下宣讲活动。近期,要组织“五老”宣讲团、报告团发挥新媒体作用,举办系列专题宣讲报告会,详细解读《实施意见》精神,要组织调动宣讲力量,采取视频宣讲、“云”上宣讲等方式,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广大“五老”和青年职工、青年农民等群体的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引导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加深对《实施意见》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五、贯彻好《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突出强调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关工委组织和“五老”队伍在青少年教育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各市县和系统关工委要结合实际,主动提出本地和本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建议,会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协助党委政府建立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机制,推动《实施意见》逐项得到落实。在今年开展的互学交流活动中,应将落实《实施意见》的安排、行动和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各市、各系统关工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情况,请于5月底前报送省关工委办公室,省关工委将总结各地情况,向省委作出报告。 联系电话:0551-62606609 电子邮箱:ahsggw@163.com 安徽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抄送:中国关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