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余干县大溪乡印发《进一步落实老年人机构及关工委 工作经费和“六老”人员工作补贴》的通知

根据县关工委、财政局干才发(2019)45号文件精神,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就进一步落实基层老年人机构及关工委工作经费和“六老”人员工作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关工委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前提,乡镇场关工委工作经费全额按2018年县政府统计上报的人口数量核准,即1万人口以下的乡镇按每人一元核标,总额不低于0.4万元;1到5万人口的,按每人0.6元核标,总额不低于1万元;5万人口以上的总额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五万元。根据我乡实际人口数,关工委、老年体育协会、老年大学分校、老年科协、老干部党支部每年由乡财政拨款6万元整,其中乡关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递增,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二、落实关工委驻会人员(退休的)工作补贴。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是稳定关工委工作队伍的必要措施,经研究同意,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按照同级在职人员享受交通、通讯补贴以及出差下乡补贴,(同时兼任多个职务不重复领取有关补贴),村、社区老年人机构(含关工委)的“六老”人员由乡统筹每个村委会给予不少于1500元/年的补贴。

三、为关工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乡党委和乡直各单位要继续关心支持老同志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关工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切实解决好关工委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工作人员等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