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南京晓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南晓院关委[2019] 3号

 

为切实巩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规范关工委工作经费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关工委工作经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纳入学校年度预算。预算额度在离退休工作处账户设立专项,专款专用,校关工委秘书处(与离退休工作处合署)负责经费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关工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工作会议、学习培训、调查研究、活动开展、表彰奖励,以及参与工作老同志的补贴等。

三、校级平台工作开展由组长(副组长)组织实施。平台工作需要经费支持的由相关部门向校关工委提出申请,分管校领导可视部门实际和工作开展等情况,批准从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酌情给予资助。

四、参与校级平台活动的老同志,其补贴由组长(副组长)统计造表并签字后(每学期一次),送交校关工委秘书处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支付。

五、二级关工委工作经费采用项目资助办法,即校关工委根据二级关工委获准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鼓励二级学院予以适当经费支持。学校资助部分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支付。

六、参与二级关工委活动的老同志,其补贴由二级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统计造表并签字后(每学期一次),送交校关工委秘书处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支付。

 

附件:经费资助和补贴标准参考表

 

         

 

                      南京晓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

                                   2019年11月7日

经费资助和补贴标准参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