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关工委科技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有关通知

皖关工委办〔20232

各省辖市关工委,省直属机关、省教育厅、省国资系统关工委:

根据省关工委科技教育推进年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关工委将表彰一批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要求

1.评选对象。坚持向基层倾斜,重视基层,树立基层导向、实绩导向评选对象可以是关工委组织,也可以是关工委成员、工作人员和“五老”个人,以老同志为主体。市、系统级关工委负责人和原市、厅级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2.评选条件。在关心下一代科技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在新闻媒体上作过宣传推介,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广受群众和青少年好评。表彰对象的资格和事迹由市、系统关工委审核把关,要经得起检验。

3.名额分配(见附件1)。

4.评选程序。320前,请各市和三大系统关工委将评选结果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关工委(推荐表详见附件23,纸质推荐表需加盖公章)。

二、全面总结评估

各市、系统关工委和县(市)区关工委要认真总结,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请各市和三大系统关工委各形成1篇主题集中、特色鲜明、事迹突出的科技教育工作材料(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论文均可,不超过2500字);各推荐1篇所属县(市)区、单位(企事业单位)关工委或“五老”开展科技教育工作的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省关工委将从中选取部分优秀材料,组织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320前,由各市和三大系统关工委统一报送省关工委。

三、营造浓厚氛围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关工委将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表彰。各市、系统关工委要把总结表彰作为继续做好关工委科技教育工作的推动力,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浓厚氛围,广泛弘扬“五老”正能量,激励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在科技教育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成绩。

 

附件:1.全省关工委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名额分配表

2.全省关工委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省关工委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安徽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217

 

       

 

 

 

 

 

 

 

 

 

 

 

 

 

 

 

附件1

全省关工委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名额分配表

 

市(系统)关工委

   

集体(74个)

个人(64人)

1

合肥市

6

5

2

淮北市

3

2

3

亳州市

3

2

4

宿州市

3

3

5

蚌埠市

5

4

6

阜阳市

5

5

7

淮南市

5

4

8

滁州市

5

5

9

六安市

5

4

10

马鞍山市

4

4

11

芜湖市

5

5

12

宣城市

5

4

13

铜陵市

3

2

14

池州市

3

2

15

安庆市

6

6

16

黄山市

5

4

17

省直属机关

1

1

18

省教育厅

1

1

19

省国资系统

1

1